對高凈值人群的啟示許家印家族信托的崩塌,哥斯告基哥為中國高凈值人士的財富規(guī)劃敲響了警鐘,也暴露出現(xiàn)行法律制度在防范資產(chǎn)轉移逃債方面的不足。
這一事件在法律和金融界引起強烈關注,拉2拉標志著香港法院在大型債務危機中捍衛(wèi)債權人權益的決心,也為全球高凈值人士的資產(chǎn)規(guī)劃敲響了警鐘。香港法院擊穿許家印家族信托的案例表明,曝最在法治社會中沒有絕對牢不可破的財富避風港。

這種司法邏輯,強宿正是從公司法中的刺破公司面紗原則演化而來。當股東濫用公司結構,敵預多拉將其作為個人工具或幌子以逃避法律義務時,法院可以不承認公司的獨立人格,直接令實際控制的股東對公司債務負責。許家印作為委托人疑似過度保留控制權,惡戰(zhàn)使得受托人淪為傀儡,信托財產(chǎn)實際仍由許氏家族掌控。

2025年9月16日,哥斯告基哥香港高等法院就恒大創(chuàng)始人許家印家族信托案作出歷史性判決。總之,拉2拉公司面紗刺破與信托擊穿雖然表面類似,實質邏輯各有側重:前者關注公司法人格是否被濫用,后者關注信托財產(chǎn)獨立性是否真實存在。

如果能夠證明許家印在明知債務危機將至時將巨資轉入美國信托具有惡意避債目的,曝最那么即使在美國法下,曝最法庭也可能考慮撤銷信托轉移或判定該信托為委托人的自益工具。強宿首先是法律客體與原理的不同:刺破公司面紗針對的是有限公司的獨立法人格。可能涉及本公告管制物項出口的,敵預多拉服務提供人應當主動詢問服務對象有關出口活動是否受到本公告管轄,是否正在申請出口許可或者獲得許可證件。(管制編碼:惡戰(zhàn)1E902.a)(二)稀土開采、冶煉分離、金屬冶煉、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資源回收利用相關生產(chǎn)線裝配、調試、維護、維修、升級等技術。申請出口技術的,哥斯告基哥出口經(jīng)營者應當按照附件1要求同時提交《轉移或者提供受出口管制技術情況說明》。七、拉2拉中國公民、拉2拉法人、非法人組織未經(jīng)許可不得為境外稀土開采、冶煉分離、金屬冶煉、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資源回收利用活動提供任何實質性幫助和支持,違反本公告要求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本公告所稱稀土冶煉分離金屬冶煉稀土二次資源的含義和范圍,曝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稀土管理條例》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