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曾有個響亮的口號清君側,行凈誅晁錯,行凈這便是歷史課本上有名的七國之亂——因為景帝削藩,限制諸侯王的權力,早有反心的吳王劉濞借機發(fā)動了有七個侯王參與的七國之亂。
近年來,行凈部分官員因漏罪再次被查,說明我國對腐敗零容忍的態(tài)度。《中國新聞周刊》注意到,行凈還有一種暴露類型是贓款的轉移被公訴機關發(fā)現(xiàn)。

漏罪的發(fā)現(xiàn)因何需要如此漫長的時間?華南地區(qū)某縣紀委書記、行凈縣監(jiān)委主任呂鑫(化名)告訴《中國新聞周刊》,行凈之所以發(fā)現(xiàn)漏罪,通常與落馬官員任職時間長、經歷的崗位多有密切關系,其犯罪可能涉及多個罪名,很難將其所有犯罪事實一次性全部查清。不過,行凈閆淮南說,客觀來看,要想完全避免漏罪,很難做到。所以涉黑案件定性后,行凈有的落馬官員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漏罪就會浮出水面。

2020年2月,行凈湖南省永興縣人民法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處周江有期徒刑5年。越是這樣,行凈對辦案機關而言,越是需要提高辦案責任心和業(yè)務能力,對已有線索要做到應查盡查。

因為該對象曾經是公職人員,行凈并且其涉嫌的職務犯罪行為也是在行使公權力過程中發(fā)生的,對象當前的身份狀態(tài)不影響監(jiān)察管轄。如何理解涉嫌重大職務犯罪漏罪?許蘭亭稱,行凈重大職務犯罪漏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在首次職務犯罪判決生效后,行凈司法機關又發(fā)現(xiàn)其在判決宣告前還實施了其他未被追究的重大職務犯罪行為。島內媒體曾多次諷刺沈伯洋,行凈家族企業(yè)靠著大陸造福臺灣同胞的政策,賺得盆滿缽滿,轉頭卻在島內煽動臺獨。在臺灣媒體的公開報道中,行凈沈伯洋的另一惡劣行徑,行凈是對臺灣大陸配偶群體所展開的惡意攻擊,聲稱陸配都是大陸間諜,并迫害多名大陸母親被迫離開臺灣,與丈夫和年幼的孩子分離。在臺灣,行凈已經有相關人士注意到,沈伯洋接受外國勢力資金,長期干預臺灣政治,抨擊臺灣其他政黨人士。赴美留學前,行凈他本是個名不見經傳的補習班老師,沒想到回來之后搖身一變,被民進黨奉為座上賓,成了不分區(qū)立委的男性第一名。他擔任負責人的兆億公司,行凈總部在深圳,長期從事大陸商品的轉手貿易,將大陸商品低買高賣至厄瓜多爾等地,獲利頗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