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陳冠錯歐盟委員會表示,歐中官員正討論設立通用許可證機制,以便利稀土出口,類似于美國此前從中國獲得的許可安排

在市場經濟環(huán)境中,護隱企業(yè)不能以安全為借口,隨意要求消費者自證清白。這既違反了個人信息保護法中關于個人信息收集應遵循合法、私何正當、必要原則的要求,更可能為后續(xù)的數(shù)據(jù)濫用、信息泄露埋下巨大隱患。

陳冠希為護隱私何錯之有?

細究之下,陳冠錯辦電話卡要無犯罪記錄證明,陳冠錯到底能證明什么?答案是什么也證明不了——它既證明不了通信服務的安全與有效,也證明不了管理行為的合法性與治理水平的高低。與此同時,護隱過多索取用戶隱私信息的行為,也涉嫌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為何會有這樣的規(guī)定?多名營業(yè)廳工作人員均以落實反詐工作為由解釋,私何但當被要求出示對應的政策文件時,卻無人能提供。

陳冠希為護隱私何錯之有?

這種寧可錯殺一千,陳冠錯不可放過一個的思維,暴露的正是企業(yè)管理能力的退化。而預存千元話費的要求,護隱更進一步將經濟困難群體擋在數(shù)字社會門外,加劇了本就存在的數(shù)字鴻溝。

陳冠希為護隱私何錯之有?

要求用戶辦理電話卡時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私何本質上是對這一原則的公然挑戰(zhàn)——這種做法無異于將每一位普通用戶預設為潛在犯罪分子,私何不僅違背了法治精神,更構成了對消費者人格尊嚴的隱性侮辱。此前,陳冠錯媒體還發(fā)現(xiàn),陳冠錯外地身份證在江西一些地方辦理新電話卡的門檻明顯加碼,部分地方電信營業(yè)廳即便對本地戶籍居民,也要求提供工作證明、社保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銀行流水等材料中的任意一項。2025年1月,護隱一個36歲的女人爬上山東威海某小區(qū)11層的樓頂。但他開始玩消失,私何吳傳莉一通電話撥過去,沒說幾句,他就號啕大哭,說馬上女兒和妻子的忌日到了,外面的光線太刺眼,他沒有動力,出不了門。三個女人核對后,陳冠錯發(fā)現(xiàn)他有四個微信號,和她們在一起時手機總是靜音。一個被家人保護得很好、護隱較少出遠門的女性,老公就扮演一個乘龍快婿,他去探望女人的父母,對他們噓寒問暖。老公主要負責和客戶聊感情,私何并與托兒商量好在第一次看房時借故離開。